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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迎曦獎學金

中文迎曦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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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1.106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日碩班研究生適用版本國立屏東大學中國語文學系迎曦獎學金實施要點
      01-2.105學年度(含)以前入學之日碩班研究生適用版本國立屏東大學中國語文學系迎曦獎學金實施要點

      02.國立屏東大學中國語文學系迎曦獎學金申請表

 

˙實施要點(此為106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日碩班研究生適用版本,105學年度(含)以前入學之日碩班研究生適用版本請參閱上方連結)

一、

為鼓勵學生敦品勵學,奮發向上,特訂定中國語文學系(以下簡稱本學系)「迎曦獎學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獎學金由本學系教師共同籌募、各界捐款支應。

三、

申請資格

(一)

凡就讀本學系學士班之學生,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達85分以上者。

(二) 凡就讀本學系日間碩士班之學生,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達85分以上者。
(三) 凡本學系應屆畢業生就讀本學系日間碩士班者。
(四) 凡曾獲得本獎學金者不得再提出申請。
四、 申請與審核手續
(一) 所有具申請資格者,於每學年註冊開學後一個月內向本學系提出申請。
(二) 檢具文件
  1.申請表。
  2.本校前學年成績單。
  3.自傳(自我檢視學習成效,未來學習計畫)。
  4.學術或其他成果。

(三)

經本學系主任擔任獎學金審核小組召集人開會討論後,決定本獎學金頒發人選,獎學金審核小組由本學系課程委員會委員擔任。
五、 獎學金頒發名額與金額
   (一) 大學部學生每學年四名,每名三千元;日間碩士班學生每學年兩名,每名五千元。
   (二) 本學系畢業生就讀本學系日間碩士班者,每學年最多四名,每名每學期五千元,累計最多可領取四個學期(休學期間不得申請及領取)。
六、 獎學金由系辦公室擇期舉行公開儀式頒發,並依照行政作業簽核後,撥入受獎學生帳戶。
七、 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